兰州:出租的办公用房将被收回调剂给缺房单位

2014年01月09日 11: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郭兰英

  到今年3月底之前,全市各县区、三区要完成基层单位和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和验收。同时,要抽调专人,对市级325家部门(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核实核准。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已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应当收回,调剂整合给办公用房紧缺的单位使用。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办公用房清理范围的规定,我市摸底清理工作按照市本级、三区和8个县区涉及的单位分类开展,共有单位1363家。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了能彻底清理整改,治标与治本同步进行,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对这项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区、三区、各部门“一把手”要自亲自上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推进清房工作。按照时限,市级83家一级部门(单位)于去年12月之前完成各项清理整改和验收工作。今年3月底之前,各县区、三区要全部完成基层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清理和验收工作,各部门要完成所属单位的清理整改和验收。

  我市将建立全市办公用房信息档案,实现集中统一、规范长效管理。市清房办将抽调专业人员,集中时间,对市级325家部门(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核实核准,并对基层单位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同时,我市将研究制定和出台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现对全市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统一集中管理。《通知》提出,对一些单位经过核实,超过核定标准的办公用房,应本着“集中整合、利用调配”的原则,进行整体腾退移交。特别是对于已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应当收回,并腾退移交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腾退移交的房屋,经市清房办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按照业务相近、归属相近、办公地点相近的原则,进行调剂整合到办公用房紧缺的部门(单位)使用,力争解决我市有关单位租用办公用房问题,减轻财政负担。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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