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半年内,安徽省法院将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于有规避执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利用罚款、拘留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予以处罚。昨天,针对开展此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相关具体内容,安徽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周榕为本报读者进行了相关解读。
集中执行九类涉民生案件
周榕介绍,本次涉民生案件均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体为: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
周榕告诉记者,今年元旦前,已进行了传达会议、文件精神,为第一阶段,即摸底部署阶段;今年1-5月份,进入第二阶段,即集中执行阶段,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争取在3月底前,执行70%在册案件;5月底前基本执结。行动结束后,安徽省法院将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
全方位监控“老赖”各类财产
记者从省高院执行局了解到,今年元旦前后,该院已陆续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各安徽分行等5家银行签订备忘录,共同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包括合肥在内的16个地市中院也根据省高院要求,须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各自推动辖区内查控网络建设。一旦该系统建成后,法官坐在办公室就能查询到“老赖”的银行余额及相关资产变动情况,从而为及时冻结“老赖”存款提供便利条件。据悉,今后省高院还将与公安、国土、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实现联网联动,全方位监控“老赖”信息,及时查控“老赖”财产,确保“老赖”有财产跑不掉。
对于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有财产不履行义务的,有规避执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对妨害执行的人员,要利用罚款、拘留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予以处罚。(陶庆 本报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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