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基层法院创新机制 助职工维权讨薪

2014年01月09日 2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春节将至,讨薪成了不少务工人员最为头疼的问题。静坐维权、拉横幅讨薪者频出,种种非正常讨薪方式吸人眼球,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如何发挥司法正能量,保障职工合法有效地维权、追讨薪资值得关注。

  据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9日透露,该县2013年共为112名农民工追讨各类款项380余万元,近三年成功调解了570余件劳动争议案件,帮助追讨欠薪987.6万元。

  据介绍,该院积极探索“三位一体”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妥善处理了各类职工维权纠纷案件,积极向社会民生传递司法正能量,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设立“工人维权工作站”:为外来职工撑起“保护伞”

  “我们务工人员最担心的就是工资不能按时发、发不全,但现在不用担心了。”在永定县一家煤矿务工的江西籍务工人员小林说,“有了工人维权工作站,只要一个电话,法官就会来帮我们解决问题了。”

  永定县是福建省重点矿区之一,外来务工人员众多。2011年6月以来,该院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重点矿区乡镇设立了“工人维权工作站”。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所设立的6个工人维权工作站内,共调解各类劳务纠纷案件105件,其中涉外来务工人员纠纷案件78件。

  同时,该院积极促成矿区乡镇的法律援助案件46件,督促违法用工矿业进行整改49次,帮助18名受伤工人得到医院及时救治,受到了矿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

  打造“1+1+4”职工维权升级版:让职工维权不再难

  “今天法官这么用心做工作,我挺感动。只要公司能一次性补齐未给我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偿金,我愿意放弃讨要加班工资。”去年12月6日,经过调解,四川籍务工人员黄某如此表示。

  一年多前,黄某因与雇用他的煤矿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多次找到该县劳动仲裁部门解决,均未果。无奈之下,他只好起诉至法院。永定县法院民一庭法官童秉湘接到案件后,在了解了黄某的情况后,希望尽快通过调解结案,调解不行就马上立案,就地开庭。

  在职工维权调解室内,经过法官及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煤矿企业同意支付黄某3万多元的社会保险补偿金,黄某也同意放弃讨要加班工资。

  对此,永定县法院副院长郑锦玉解释说:“职工发生维权纠纷后,可以先由县总工会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确认书对协议效力予以确认;调解不成的,巡回法庭当即立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就地在巡回法庭的审判法庭内开庭并作出判决。”

  这就是永定县法院构建的“一庭一室四制度”(即“维护职工权益巡回法庭”、“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室”,参与陪审制度、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调解确认制度),为职工维权筑起了基层调解、工会调处、法院裁决三道防线。

  2010年9月以来,永定县法院配合支持县总工会共受理调解600余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成功调解了570余件,帮助追讨欠薪987.6万元,在巡回法庭内就地开庭15场次。

  开辟“绿色通道”:让维权讨薪吃上定心丸

  “被拖欠了工资,我们连生活都无法保障。而来法院立案,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好了。”这是去年11月19日,前来立案的江西籍农民工陈某和苏某,在该院法务专员小吴的帮助下,一个小时内就顺利完成了讨薪申请执行立案手续的办理。

  2013年以来,该院开辟多条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对职工维权案件实行“五快”——快立、快送、快审、快结、快执。

  在立案环节中,设立法务专员导诉台,积极帮助解决涉职工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同时,还设立了农民工或职工立案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转交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进入审理程序。

  在审理环节中,要求办案法官广泛采用简易程序,加强庭前、案外调解。针对涉农民工案件,只要适用普通程序,就全部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理,做到快立案、快审结、标的款快到位。

  在执行环节中,坚持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执行原则,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涉案标的、优先支付职工债权等措施。开展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专项执行活动,以防止恶意拖薪、劳务合同纠纷等现象。对一些牵涉面较广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主动提请党委政府牵头协调,建立执行联动协调制度,争取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2013年以来,永定县法院共受理或参与调解涉农民工或职工纠纷案件238件,经调解或撤诉结案的涉农民工或职工维权讨薪案件有184件。其中,因农民工或职工维权讨薪引起的纠纷案件122件,占51.26%;共为112名农民工追讨各类款项380余万元,占涉农民工或职工案件总标的额的53.12%。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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