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期盼"单独二胎" 计划"抢闸"先怀孕

2014年01月10日 09:23   来源:羊城晚报   王俊

  若“新政启动前怀孕,新政落地后生育”,按现行计生条例,只征收2%社会抚养费;深圳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特殊情况如何处理要看新政

  9日,一则“张艺谋超生罚款748万”的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超生罚款的关注。记者独家调查了解到,深圳多个街道计生科工作人员反映,自从开放“单独二孩”消息落实,一些已超生二胎,本该缴纳超生罚款的“单独家庭”就开始采取拖延政策,盘算着政策“开闸”后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罚款。

  更有一些年纪较大的妇女开始备孕二胎,计划着十月怀胎,抢在政策出台后生产,侥幸不算超生。记者了解到,按照省里的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也算超生,但罚款数额很少,只是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按照深圳目前的标准,数额只是2000元左右。

  不过,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单独二孩”何时启动还要等省卫生厅部署。政策出台前“先生育”、“先怀孕”如何处理,目前仍不好说。

  有人拖延交罚款

  罗湖区某街道辖区居民陈先生近来有些焦虑,夫妻俩是“单独家庭”,他们在去年底生育了二胎,属于超生。“我们本来计划好为第二个孩子缴纳社会抚养费了,但国家突然放出风声说可以放开单独二孩。”陈先生的语气充满无奈,纠结着20多万元社会抚养费到底要不要交。“我也去街道办的计生科咨询了好多次,工作人员说我这种情况仍然属于‘超生’,但我还是有些不甘心,想等政策正式出来后看看怎样”。

  该街道计生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已经确认单独家庭可以放开二孩生育,但深圳还未正式启动。“他这种情况属于违反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先,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在后,算不算超生要以小孩出生时符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准。”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深圳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社会抚养费。2012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夫妻双方加起来为81484元,这也就意味着对陈先生的最低罚款数额为24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持观望态度的市民不在少数。该街道计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陈先生一直拖着不交社会抚养费,或者是给孩子在内地通过非法途径上了独立户口,他们也没有别的办法。“不过上不了深圳户口,对小孩上公立幼儿园也有影响”。

  有人计划先怀孕

  同样是单独家庭的深圳市民谢太太今年已经36岁了,已经生育了第一个孩子。最近,谢太太一直在盘算着“抢闸”生第二个孩子。去年末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透露,乐观的话单独二孩政策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

  按照谢太太的打算,眼下先怀孕,10月怀胎之后刚好能在新政策落地不久生下第二个宝宝。“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年纪也不小了,如果要等到政策完全落地后才计划怀孕,担心难怀上。还不如博一博,说不定罚款少许多”。

  福田区某街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计生宣传负责人告诉记者,她身边就有许多30-40岁且家庭经济条件还不错的女性朋友,都是单独家庭,“天天在向我打听新政策什么时候落地,个个都焦虑得很,生怕再过段时间就耽误了生育时机,到时候怀不上或者容易流产什么的”。龙岗区某街道计生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最近来咨询单独二孩政策的辖区居民很多都是三四十岁的女性,“卡着时间”生育的焦虑心态很普遍。

  街道各有说法

  那么这种“新政启动前怀孕,新政落地后生育”的行为算不算超生?对此,深圳一些街道计生科相关负责人说法各不相同。罗湖区某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仍然算“超生”,只不过罚款数额会少许多。“生育二胎之前都必须要经过审批,但这个孩子出生之时又算是符合计划生育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要以深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征收2%社会抚养费,也才不到2000元”。

  与此同时,福田区某街道计生科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新政出台之前都不能确定操作细则,因此无法确定罚款金额。

  市卫计委建议

  二胎生育审批后再怀孕

  “广东省卫生厅修订计生条例之后也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对于‘先怀了’、‘先生了’等都会制定统一的政策。”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会按照广东省规定执行。目前对于在单独二孩新政落地前“先生育”或者“先怀孕”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表明这是合法的,不合法即“非法”,但在新旧政策的过渡期,不合法行为要不要处理、如何处理现在都还没有指导性文件,“特殊情况如何特殊处理,都要等省里政策文件下来再说”。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建议,一些计划要二孩的单独家庭,最好还是等到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之后办理好二胎生育审批,再计划怀孕。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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