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获悉,内江市工商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辖区销售“五粮液”白酒产品的超市、烟酒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执法检查。
据内江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内江市工商局依法立案查处侵犯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五粮液”驰名商标知识产权案件24件,货值金额13.4016万元,罚没金额14.39万元。其中隆昌县工商局依法查处蔡某某和朱某某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2件,市中区工商局查处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件。
据悉,在2013年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内江市工商局一是把省工商局2013年确定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3户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与内江市工商局2013年确定的四川华玉车辆板簧有限公司、内江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等10户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相结合,作为辖区重点保护企业名录。二是严厉打击“傍名牌”五粮液的违法行为,扎实建立起工商、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到联系人员固定,联系方式公开,联系制度成熟。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