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1日凌晨,深圳市卫计委通报龙岗区一例新生儿死亡病例,其生前曾接种过康泰乙肝疫苗,家长怀疑与接种疫苗有关(见本报2013年12月21日A2要闻版《接种康泰乙肝疫苗后 新生儿68分钟死亡》)。
而昨晚,深圳市卫计委通报了深圳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该死亡案例的调查诊断结果,结果表明该死亡病例与接种疫苗无关,其死亡原因是在患有先天性肺小动脉高压症的基础上因羊水吸入致呼吸功能衰竭。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生儿死亡不可全部归罪于疫苗。这名负责人说,新生儿死亡原因排在第一位是出生窒息和产伤,第二位是早产、低体重,第三位是先天畸形,第四位是严重感染,“也就是说,我国有5万多新生儿出生当天,因为窒息、产伤、先天畸形等原因而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免疫规程,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对预防相关疾病的传播是最有效的,而把此时间段因其他原因导致新生儿死亡,归罪于疫苗接种,那么疫苗接种就会成为‘冤大头’。”
深圳市卫计委昨日在通报中称,即使疫苗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但由于极少数个体体质差异,属过敏体质,仍可能出现异常反应,甚至出现死亡,但这种报告率是相当低的。
而据介绍,正是由于仍有这种极低风险的异常反应病例的发生,国家专门成立了“疫苗异常反应补偿基金”,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内疫苗而发生的异常反应个案或死亡病例,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 (记者鲍文娟 通讯员马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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