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

2014年01月11日 12: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福建省出台《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该实施办法规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这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等,对建设工程在设计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履行法定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承办人、技术复核人等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结果负终身责任。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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