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决定把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优化为项目确立、用地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也就是说,从项目申报到开工许可,审批时限将由原来约340天缩短至104天左右。
据悉,《方案》适用范围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不含线性工程)。明确建立规划部门与园林部门的联动机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核实工程项目绿地率指标完成情况,并组织绿化验收,以及对工程项目未达到审批绿地率指标的项目的处理程序。
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要求规划、住建、园林绿化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之间对建设工程项目日常管理、查处时的要求,要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全程介入,以及对不属于综合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
此外,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核实时,要与住建、园林绿化、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层高、楼层、绿地率等内容,按各自职责进行分项验收,并对规划验收成果进行会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