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科技奖励办法施行 特等奖200万元

2014年01月13日 14:38   来源:西藏新闻网   

  为进一步优化拉萨市科技创新环境,拉萨市政府1月6日印发了关于《拉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拉萨市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有效促进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项目和科学工作者进行财政补贴。拉萨市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产学研合作奖三类,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产学研合作奖不分等级。

  根据通知要求,围绕拉萨市发展实际,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着贡献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均可参评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而科学技术进步奖则以项目为载体,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以及重大工程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

  据了解,拉萨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制度,拉萨市政府将设立拉萨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审工作。

  通知明确,拉萨市科学技术奖由拉萨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经费由拉萨市财政专项列支,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拉萨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为50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分别为:特等奖2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产学研合作奖奖金为5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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