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楼房为了图方便直接将垃圾从窗户抛撒下来、运输车车牌被泥土遮挡并引发扬尘……2月1日起,如此行为都可能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昨天,《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公布,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遇到大风天气,运土方或者拆除建筑等作业都将暂停。
此次的扬尘防治主要针对建筑以及道路扬尘等。根据规定,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以防尘土扩散。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要在现场设置临时堆放场,同时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要设置泥浆池等,确保泥浆不外溢。闲置3个月以上的工地,建设单位要对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大风是造成尘土飞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新的防治办法规定,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的拆除等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同时露天装卸作业时,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据悉,合肥市将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密闭式改装,安装行驶以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运输车辆在除泥、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装卸的垃圾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建筑垃圾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此外,新规还禁止凌空抛撒物料,建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除雨雪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天洒水降尘或者冲洗1次。主要道路实行洒水清扫,高架道路和其他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张晓嵘)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