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出台失信人制度 不少“老赖”主动还钱

2014年01月14日 16:57   来源:羊城晚报    凌越  田青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不怕被拘留,却怕进入法院公布的失信“黑名单”。昨日天河法院举行“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二批165件执行案,18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据广州天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飞龙介绍,失信人制度出台后,“老赖”会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老赖”一旦登记结婚、买房、买车甚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部门就能立刻发现并通报给法院,让“老赖”无所遁形。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该项制度规定:法院执行部门有权对失信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和金融机构公布、通报,不管是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抑或是法人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它和案件相关的信息,都会被一一披露在这份“黑名单”中,给予失信人信用惩戒,通过社会压力促使失信人履行义务。

  近日,天河法院公布了自2013年10月以来,开始实施的首批80件执行案8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昨日,该院公布了第二批165件执行案,18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共171例,占全部信息的95%。天河法院法官分析,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九成以上。

  典型案例1

  刚刚上黑名单

  马上主动还债

  黄庆滟申请执行曾庆青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曾庆青依法应履行清还借款4.9万元及利息等义务。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曾庆青长期不在其住所地居住,与法院捉迷藏玩失踪,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查找均没有找到曾庆青,到各大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调查,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被执行人曾庆青多次“耍太极”,曾委托他人到法院表示可以分期付款,但只支付了小部分债务后就不再出现。案件长达一年多没有任何进展。被执行人曾庆青自以为可以从此赖账。

  可是,自失信人制度出台后,法院于2013年10月依职权决定其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曾庆青从网络上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慑于信用惩戒威力,为避免其信誉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思前想后,于2013年11月7日主动委托其朋友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该案终于成功执结。

  典型案例2

  公司融资受阻

  老板还清货款

  上海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了部分债务后,尚欠本金700余万元及利息没有履行,案件多年未结。

  法院遂决定将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以其有未结案件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由拒绝办理贷款业务。某大型国有企业准备与其商谈某合作项目时,发现该公司为“黑名单”公司而中止项目。由此,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感到如不尽快去掉“黑名单”,今后公司的发展将寸步难行。于是,该公司负责人多次来回于广州、上海,主动找上海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上海天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主动请求执行法官出面主持调解。 (记者凌越、通讯员田青报道)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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