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煤炭经营资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审批等5项审批项目
◎向芜湖、蚌埠、马鞍山三市商务主管部门下放汽车、柠檬酸、废纸等商品出口许可证发证权
1月14日,记者从省政务公开办获悉,我省日前再次精简调整6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项,下放管理层级6项,转变管理方式11项,合并27项,冻结2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项。
此次精简调整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不少具有相当“含金量”。取消的审批项目包括省级民营科技园区审批、煤炭经营资格证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批、国家赔偿费用核拨审批及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下放管理层级的包括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等。转变管理方式的包括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审批等。合并的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等。冻结的包括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等。部分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包括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等。一般货物进出口许可方面,省商务厅对芜湖、蚌埠、马鞍山三市商务主管部门下放汽车、柠檬酸、废纸等商品出口许可证发证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除外),也将下放到设区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针对国务院去年7月公布取消和下放的50项行政审批项目,我省积极做好对应项目衔接落实,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初审等9项审批项目,承接国务院下放到省级实施的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审批项目及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等2项评比达标项目,承接国务院下放到其他管理层级的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等2项审批项目。(汪国梁)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