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国企内部经营将市场化

2014年01月16日 15:48   来源:山东商报    张冠超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冠超)昨天,记者获悉,山东省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省管企业推进内部市场化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今年开始将把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经营,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省管企业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构建内部市场主客体上,《意见》指出,企业内部凡是能够提供或接受产品和服务的单位(个人),应构建成为市场内部主体,该主体可以是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也可以是车间、班组、岗位。与此同时,凡是具有经济价值、适于内部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资源,应构建成为内部市场客体,如产品劳务、管理服务、能源物资、技术维修、资金凭租、安全质量等。

  在构建内部市场价格体系上,《意见》中表示,将以外部要素市场价格和企业标准成本为基础,并通过价格结算完成内部市场交易行为。与此同时,《意见》中还称将要构建内部市场计量和监测体系,并为企业内部市场交易服务的结算平台,负责内部市场主体之间交易行为的确认和核算,实现日清月结。

  为建立企业内部市场化经营的保障体系,《意见》中指出,将建立内部市场化经营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对内部市场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构建内部市场要素,明确内部市场层级,制定内部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并定价格管理、核算管理、计量和质量检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有价可循,并做到各级市场核算点和市场主体核算单据和结算形式统一。

  对于如何建立起企业内部市场化经营运行机制,《意见》中认为,企业内部市场化经营要以预算目标为龙头,通过内部市场结算,形成各市场主体间的交易与契约关系,以“收入—支出(可控全成本要素)=利润(或薪酬)”的结算形式体现市场主体业绩。与此同时,要通过全成本要素构成综合价格的方式,将预算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市场主体,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向基层单位细化延伸,并实现全员绩效考核。

  对于《意见》印发原因,山东省国资委表示,虽然省管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内外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机制不活、职责不清、墨守成规、反应迟缓的大企业病逐步显现,省管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而实践证明,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施内部市场化经营,有利于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提升发展质量,对省管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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