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启用新版出生证 新增六项防伪标识

2014年01月17日 11:26   来源:山西晚报   

  出生证是我们的“人生第一证”。16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我省已经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于本月初全面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16日上午,记者在省卫计委对比新旧两个版本的出生医学证明发现,旧版为特殊的狭长版面,带有绿色证件外壳,不便于携带使用。新版为A4纸大小,内容为三部分,除了新生儿家属自行保留的出生医学证明,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和存根,分别交由公安机关和产科医院保存。新版的出生证明还增加了新生儿和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登记,不仅要求填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求登记父母双方的住址。与此同时,旧版的出生证明只能接受身份证进行登记办理,而新版则增加了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的支持。“这些新增项目让新生儿的出生信息更加详细,便于医院和公安部门存档管理。但是,和旧版相比,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六项防伪标识,比旧版更安全,更不容易伪造。”省卫计委妇社处副处长金永生告诉记者,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内芯采用满版黑白水印防伪技术、微缩文字防伪技术、光学水印防伪技术、光变油墨防伪技术、满版彩虹印刷防伪技术和全息洗铝定位烫印技术等六项防伪标识。“从内容上来看,新版的出生证明在婴儿健康一栏上做出了修改,以前新生儿身体健康存在问题,直接反映在出生证明‘健康状况’一栏的‘良好、一般、差’选项上。新版出于对新生儿隐私等方面的保护,对‘健康状况’一栏予以取消,仅保留反映新生儿自然健康状况指标。”金永生说。

  据介绍,去年12月25日,省卫生厅已经组织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就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专业培训,并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出生证启用后,大家发现,如果用目前广泛使用的激光打印机,有可能对证件本身的防伪标识有损伤,必须使用老式的针孔打印机。所以目前有些医院因为更换打印机的缘故,还不能及时办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金永生说。

  出生证五问

  出生证到底有啥用?

  “《出生医学证明》最主要的用处是办理宝宝的落户,还有今后出国移民也要用到。”金永生介绍,现行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主要是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态、血亲关系。《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

  在办理许多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小孩出生后申报户口时,就要使用出生证。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也需要提供出生证。其中,夫妻团聚类,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照顾父母类,须提交本人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办理移民申请、财产继承的手续当中,出生证也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为孩子办医疗保险,部分幼儿园和学校入学时,办理移民申请以及继承财产等都需要用到出生证。

  办理时需带啥手续?

  新版出生证还增加了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登记,因此,在登记时,不仅要求填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求登记父母双方的住址。

  在办理出生证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出生证必须在产妇出院后的1个月内进行办理。

  另外,在办理的时候,还需要给孩子起好名字,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卡、盖有双章的围产保健册回册单、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等证件。

  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出生证丢失后,可以补办,但补办起来比较麻烦,建议广大父母最好能好好保存。”金永生介绍,出生证丢失后,首先需要个人申请,其次需要登报声明出生证作废,而且需要医疗机构的原始记录,还有派出所证明有无上过户口。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为全国统一的出生证是在1996年才启用的,对于1996年以前出生的人来说,是不能补办“出生证”的,建议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按照规定,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的责任导致原“出生证”无效,要求换发新证,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由原发证机构负责为当事人换发;因当事人原因导致“出生证”遗失被盗等,要求补发的,由妇幼保健中心负责补发,补发证件信息必须与原证内容一致,不得应当事人要求随意更改证件信息。

  领证时谁领都行吗?

  “办理新版出生证的一个新规定,就是如果母亲信息不实,出生证就不能签发。”金永生介绍,新版出生证要求两次录入信息,第一次录入产妇和新生儿的基本信息,第二次录入孩子和父亲的详细信息,产妇的身份证号码就是识别号码。所以,如果产妇的身份证信息有误,就无法向下一步录入,也就不能签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规定,新版出生证最好由母亲办理,其他代办人需要携带由新生儿母亲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如有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还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后还能改名吗?

  “要想好婴儿名字再做登记,信息一经录入和签发就不能变更了。”金永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能再做变更。

  如果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也必须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而《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则会被登记为曾用名。

  延伸阅读

  全国统一出生证历经五个版本

  第一版:1996年1月启用,《出生医学证明》内芯采用专用图案水印印刷,水印图形为齿轮标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 “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识,副页末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 “出生编号”号码。

  第二版:2000年1月启用,在“中国妇幼卫生”圆形标志右上方增加了一颗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的无色荧光“五角星”防伪标识。对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将《出生医学证明》下方“出生编号”改为“出生证编号”,相应地将其英文翻译有“BirthNo”改为“BirthcertificateNo”;《出生医学证明》右方英文版说明“china”中的小写“c”改为大写 “C”,“身份证号”后的“□”,个数由原来的16个增加至18个。副页印有与正页相一致的“出生证编号”

  第三版:2003年1月1日启用,在原防伪印刷技术基础上,水印图形改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增加存根联。

  第四版:2004年12月启用,在副页、存根联出生证编号的号码上增加用检测板识别的电子水印防伪条码。

  第五版:就是今年1月1日启用的新版本。

  前四个版本的 《出生医学证明》,除汉英文版外,第四版印刷有藏汉文版,藏汉文版仅适用于在西藏自治区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记者 薛琳 实习生 丁琳)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