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做好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制定政策,对因取缔机动车三轮车,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且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天津户籍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民政部门给予的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采取的应急救助。
月人均收入不足城乡低保标准200%的低收入家庭;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居(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代为受理申请。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后,受理部门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民政局按照区(县)制定的审批权限及标准进行审批。临时救助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发放,也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市妇联也号召女性参与到机动三轮车的治理活动中,成立“巾帼劝导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劝导,规劝从业者主动上交机动三轮车,尽快转行就业。对于转行并有创业意愿的女性,可优先免费参加市妇女创业中心SYB创业培训,并可享受渤海女子小额贷款公司专门设立的“机动三轮车原从业人员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且入驻市妇女创业中心的可享受租金补贴。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