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单时与饭店起争执 顾客叫老板服务员陪坐一小时

2014年01月20日 14:3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周育舟 胡志彬

  未带订餐押金收据,埋单时与饭店起争执,顾客要求——

  “叫老板服务员过来陪我坐一小时再说”

  1月18日下午,市民卢先生到柳州市某饭店吃饭。用餐完毕后,卢和饭店工作人员因押金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不下便报警,警方随即赶来调解,但卢提出的要求却让在场的人“大跌眼镜”:“让饭店的老板和服务员过来陪我坐一个小时再说。”

  1月16日,卢先生来到该饭店交了200元押金订餐,当时服务员开了一张押金收据给他,并提醒他消费后必须凭收据才能领回押金。两日后,卢和朋友一行8人来到该饭店吃饭,共消费了852元。由于之前卢曾在团购网站上购买了该饭店价值698元的优惠券,因此他只需再额外支付154元就行。结账时,卢提出这154元直接从之前交的200元押金里扣,而当服务员要求其出示押金收据时,他却说自己忘记带了。

  “没有收据,我们没办法退您押金。不然您先把账结了,明天把收据拿来了,再把200元钱退给您。”按照饭店规定,服务员向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卢却不同意,他认为饭店收押金开收据时留有底单,底单上有自己的联系电话,只要一查底单就可以知道是不是自己交的押金,何必非要等到第二天自己再来一趟。为此,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随后卢拨打了电话报警。

  随后,中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调解。饭店的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收据底单,确认了卢的确曾交过200元押金,便提出只要卢在饭店的押金收据底单上签字,就可用来抵掉需多支付的154元,并且余下的46元也会退给他。可这时卢的脾气上来了:“为了200元钱,浪费了我一个小时的时间,不管最后怎么解决,先叫饭店老板和服务员过来陪我坐一个小时再说。”

  之后无论民警如何做工作,卢依然坚持让饭店老板和服务员坐下来,陪他喝一个小时的茶,民警只好将他和饭店负责人带回派出所继续调解。最后,饭店同意退还卢先生的200元押金,而卢也同意在押金底单上签字,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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