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部分单位对地陷隐患不够重视
据福田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地防办”)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引发地面坍塌的原因复杂多样,而涉及到土地、地下管道、地铁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不在区一级层面,造成一些工作无法及时有效地开展。
另外,相关地下管道和地下建筑设施等历史档案和数据没有共享。地下管道(线)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存在不同单位在同一地方重叠钻探、顶管的现象,加剧了部分路段的地面坍塌,这些都是最主要的制度障碍。
“除了上述客观原因之外,个别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信息不敏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应急工作落实不够深入等,也是造成地陷事故发生、灾害影响扩大的重要原因。”该负责人称。
据其反映,当前个别单位对地陷的重视程度,往往取决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对一些可能造成影响的敏感事件和隐患不够重视,存在不向主要领导报告、单位领导不按规定到场而只派普通工作人员到场处置的现象。
按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区总值班室原则上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30分钟内电话初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处置完毕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处置的详细情况,但仍有个别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记者还了解到,地面坍塌防治工作是2013年下半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福田区在地面坍塌防治处置方面总体表现较好,但在全面排查、系统整治方面,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
“个别单位还未就本单位的防治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仅停留在制定粗略的计划上,甚至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等不良现象。”区地防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仍有不少单位的应急工作事项落实不到位,无论是应急演练、宣传培训,还是物资储备方面,都和应达到的要求相去甚远。”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