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平方米两居室住进25人”——日前北京曝出的这一群租“典型”,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外来人口同样集聚的南京,群租房现象亦是层出不穷。
昨日,记者以求租者名义,探访南京河西万达西地二期的合租房。中原地产经纪人沈小姐说,房源临近地铁,租金不便宜,合租房均价在800元以上,600元算是“稀缺房源”。
小区10单元有一处“稀缺房源”:100平方米的套房,隔成8个单间,每间住1-2个人。住户有男有女,而卫生间只有一个。狭窄的公用走道上放着冰箱,一打开便异味扑鼻——里面除了菜,还有化妆水、快发霉的咸鸭蛋。单间内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小窗户可以通风;没有阳台,房间内就拉着一根晾衣绳。
这个小区,投资客多而住家少,出租屋、群租屋占去一大半。沈小姐说,一般“包租公”会包下一套房子五六年,再将房间内部进行隔断装修,分租给其他人。
小杨是苏州大学学生,暑期到新街口一家单位实习,想租住临近公寓,却被“5000元的月租金”吓了一跳。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便宜的出租房:不足70个平方米,隔成5间,已有9人入住,无厨房,“每间租金1200元到1900元不等。”小杨拉上同学合租,“平摊下来,一人800多块。”没厨房,吃饭开销让小杨消受不起;夏天洗澡问题更棘手,“每天晚上抢洗澡间,早上还要抢厕所。”
小杨将租金和押金给了房东,房东随手开了一张收据。后来他了解到,房主其实是“二房东”,手上有近百套房源,“套套抢手,现在全都租出去了。”
群租,其实是租赁市场中的一股“暗流”。
“将房屋群租的一般是第二房东,从中赚取差价。” 南京恩合律师事务所何燕律师认为,第二房东的增多,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秩序。除抬高租价外,还引发了许多诈骗案件。“群租客着急入住,没有签订合同的意识。第二房东拿到钱之后落跑,房客和房主对簿公堂。”何燕表示,对此类案例已是常见不怪。
7月中旬,南京河西一小区十几户业主同时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是小区物业公司,状告他们不缴纳物业费。
“为什么交物业费?是因为当初卖房时号称‘高档小区’,却聚集了一大批‘群租房’,严重扰乱生活秩序。”业主邱女士告诉记者,“对门就是一个群租房,每晚12点了还是人声鼎沸,女孩子也都着装暴露。我们多次反映,警察、社区、物业都来过了,都说‘没法管’。弱势的我们,拿什么表达抗议?只有不交物业费!”
江苏高德律师事务所崔洪娟认为,“目前群租没有明确的投诉主体,邱女士他们是群租的真正受害人。”
群租房,更被视为事故易发地,比如火灾等安全隐患,以及人员混杂引发的斗殴、盗窃乃至性侵案件,等等。
而民间要求“治理群租房”的声音,从来就没有断过。
2011年2月实施的住建部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做出了规定。两年半过去了,这个《办法》在江苏没能落地。无法可依,让群租房治理“师出无名”。
“人们为什么选择‘鸟笼式’居住?值得政府部门反思,堵不如疏。”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小武说,客观上,是高房价推动了高房租,而根源上,却是城市产业布局的缺陷。
他认为,未来中国的城市定位,必须避免北上广极化发展的模式。南京这样的“1.5线”城市,眼下就应该谋划城市布局,均衡发展。比如,城市产业园在大量上马开工前,应当事先留出青年公寓和外来人口廉租房的空间。
“产住一体化”,在上海、苏州一些高科技园已尝试成功。对此,胡小武做过调研:“南京很多废弃工厂‘退二进三’的资源,地理位置很好,可以盘活,但需要开辟出一定的居住空间。当下可能看不出效益,而从长远看对城市持续发展、人口素质、社会稳定,它会起到重要作用。最简单地说,如果产业园都自带居住空间,人们就不会跑到居民区去挤占一个‘蚁穴’了。”
本报实习生 郑元雪 蔡梦莹 徐嘉艺
本报记者 唐 悦 汪晓霞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