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当地对所有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在此之前,只有部分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等入读中职免学费。
21日,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在南宁召开。当日广西印发《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提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据初步估算,将惠及40万中职学生。
事实上,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即对四类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入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对在依法成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符合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学生经济上的补助。
为扩大职业教育吸引力,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对所有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面免除学费,不分城乡,预计未来四年广西为此投入将超22.75亿元,由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承担。
此外,广西将对中职毕业升入高职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以及服兵役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广西将对其实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减轻职校学生经济压力。
为提升职业教育拉动扶贫富民,广西提出“定点精准教育扶贫”,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政府将从小学开始对其全程跟踪,在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享受三年免费中职教育,中职毕业后为这部分学生百分百提供工作岗位;由中职考上高职后政府继续给予学费补助,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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