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22日发出通知,为缓解低收入群众生活压力,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经省政府批准,省级价格调节基金近日将安排4.25亿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约284万人。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资金来源除深圳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外,全省其余地区资金全部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
据介绍,2011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14.35亿元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记者许悦、通讯员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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