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及省级财政前后划拨资金在春节前向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价格补贴,日前,记者从东莞物价局获悉,东莞是否在节前发放价格补贴仍以执行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为主,目前,上年12月份的价格补贴已陆续下发。
市物价局表示,2011年6月,东莞市出台《关于建立东莞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据该实施意见,春节前(2013年1月),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和统计等部门已运用市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补贴对象发放2012年12月份的临时价格补贴每人44元,补贴金额共218.08万元,惠及49564人。
据统计,东莞全市从2012年4月份正式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以来,共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了10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全年累计运用市价格调节基金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达到2207万元。物价部门表示,价格补贴有效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近日,在中央财政给全国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15.9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广东省也将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4.25亿元,给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市物价局表示,春节前,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的资金补贴范围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等约283万人,补贴标准约为每人150元。目前具体实施方案仍在制订中。东莞市一级层面暂未有相关节前惠民措施出台。
市物价局表示,目前东莞仍以执行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为主,一旦满足启动条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向相应的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