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说是被地铁闸机夹伤的。制图俞晓翔
法院认为:南京地铁管理有疏忽,须承担70%责任
70多岁的王大爷称,在南京新街口站坐地铁,进站时他的腹部被闸机夹住,导致肠穿孔,最终不得不切除一部分小肠。王大爷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铁”)没有做好引导工作,要求对方赔偿。而南京地铁则认为王大爷自己也有过错,由于协商不成,王大爷只得起诉到法院维权。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
带着孙子过闸机,老人被夹伤
事情发生在2012年6月29日。据王大爷描述,当天,他带着孙子彤彤(化名)到新街口地铁站乘车,由于彤彤不足1.3米,所以不需要买票。刷卡成功后,彤彤顺利过去了,王大爷紧跟其后,没想到在这时,闸机的扇门突然关闭,王大爷一下子就被扇门夹住,腹痛难忍。经过诊断,这起意外造成王大爷腹部闭合伤,急性肠膜炎和回肠穿孔,由于伤势不轻,医生将他的小肠切除了一小部分,前前后后花去了近5万元医疗费用。
向南京地铁索赔遭拒,诉至法院
王大爷认为,自己一个老人带着孩子乘坐地铁,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在自己进站乘车时进行一些引导,但他们并没有这么做,导致自己带着孩子正常通过闸机时被夹伤,按照他的理解,这件事南京地铁有很大过错,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
但当他找到南京地铁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南京地铁的理由是,王大爷在进站过程中,是因为“疏忽大意”不慎撞上已经闭合的闸机而受伤的,这就说明他是违反地铁规定在先,所以南京地铁不该对他的受伤承担责任。后来经过协商,南京地铁松口,表示愿意承担王大爷的部分损失。但是,对于王大爷提出10多万元的赔偿金,南京地铁认为数额过高。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大爷只得起诉到法院。
焦点1:地铁闸机是否会夹伤人?
在庭审中,王大爷认为地铁闸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他首先向法院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自己刷卡后,其同行的孩子率先跑步通过闸机,自己跟随孩子身后欲通过闸机,但与闸机扇门接触被阻挡后立即后退,未能通过闸机。不过由于录像画面模糊,仅仅能看清王大爷的腹部与闸机扇门接触,但无法分辨是扇门夹住他的身体还是他自己撞上扇门。
而后,王大爷还拿出了一份2006年的报道,主要内容就是当年,一名孕妇在进站时,由于动作缓慢被夹住腹部。
南京地铁认为,第一份证据恰恰证明王大爷是在追逐孩子时不慎撞上闸机,所以他们认为王大爷的受伤是因为本人疏忽大意造成。
为了证明闸机没有问题,南京地铁在现场提交了一份声明,是由扇门的生产方提供,主要内容是,该公司为南京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提供的闸机扇门安全可靠,不会夹伤乘客。
焦点2:地铁是否尽到了提醒义务?
老人认为自己带着免票儿童一起,是正常通过闸机,但还是被夹伤,与地铁失职有直接关系。“南京地铁作为闸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对乘客进站乘车进行恰当的引导,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南京地铁辩称,已经在售票窗口张贴《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票务通告》,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一张车票只限一人使用;一名成年乘客只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进站。而且地铁站的每个售票窗口均有乘坐地铁的告示,明确禁止儿童单独进站乘坐地铁。
南京地铁解释,闸机工作原理为刷一次票,闸机扇门分别开启、关闭各一次。成年人陪同儿童通过地铁闸机应符合闸机功能的要求,那么安全通过闸机就不存在问题。但本案中,孩子已经单独走出闸机,老人还没通过闸机扇门,也没能对儿童妥善监管。
南京地铁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承担70%责任,赔偿8.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南京地铁作为地铁闸机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在乘客进站乘车过程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实际上,南京地铁仅在票务通告中告知乘客车票使用等票务问题,但未对成年人携带免票人员如何安全进站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导致王大爷在无法得知安全进站方式的情况下受伤。所以,南京地铁应当对王大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法院认定南京地铁的闸机扇门开合正常,王大爷在刷卡后其同行儿童已经通过闸机的情况下,准备通过闸机时,没能仔细观察扇门的闭合情况,他没有尽到必要的观察和注意义务,所以王大爷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认定南京地铁承担70%的责任,王大爷自担30%的责任。
经过鉴定,王大爷构成了九级伤残。法院酌定判南京地铁赔偿王大爷8.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