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自治区审计厅发布了2014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正式公布了广西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区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0.7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30.8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27.58亿元。
据了解,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统一组织哈尔滨特派办和全区各级审计机关1702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对自治区本级及各市、县(市、区)、乡(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共审计1338个政府部门和机构、186个融资平台公司、196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63个公用事业单位和326个其他单位,涉及1.4825万个项目、3.757万笔债务。对每笔债务,审计人员都依法进行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和自治区各级政府的意见。
公告显示,从政府层级看,自治区本级、市本级、县本级和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10.96亿元、1500.13亿元、454.58亿元和5.11亿元;从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分别举借943.12亿元、634.47亿元和346.1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1103.9亿元、512.84亿元和188.02亿元;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774.65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生态建设、农林水利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1610.42亿元,占90.75%。
审计结果表明,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是从债务率看,截至2012年底,全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7.7%。若按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区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例折算后,总债务率为57.86%。从逾期债务率看,截至2012年底,全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逾期债务率为4.33%,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逾期债务率为1.8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0.99%和1.94%,各项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看,我区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当前我区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
三是从政府性债务与政府资产的对应关系上看,我区政府性债务90.75%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
公告指出,近年来,广西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存量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审计也发现了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市、县两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政府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的要求,不得违规举债、违规担保;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规范债务“借、用、管、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使用的债务资金。
1月23日,自治区审计厅公告了广西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政府性债务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网络时代的众声喧哗中,有关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种版本满天飞,干部群众难辨真伪。依法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并把结果向社会各界公告,含义深刻。既能够全面摸清债务“家底”,提高政府性债务的透明度,依法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又能用事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客观评价广西政府性债务状况,树立建设广西、发展广西、置业广西的信心。
从审计结果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近年来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取得一定成效。广西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截至2012年底,全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分别为47.7%和4.33%,均处于较低水平。这是一个利好。广西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只有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要有一定的发展总量,才能够有条件、有实力做出具有广西特色、实现人民心愿的小康“蛋糕”。较低水平的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意味着我们少背甚至不背沉重的债务“包袱”,可以把更多精力、更多心思,用在谋发展、促发展的追赶行程上。
我区各级政府债务资金90.75%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这是又一利好。后发展的广西,基础性、公益性投资建设历史欠账多,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持续有效运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改善和保障民生力度,着力保护广西生态环境品牌,虽然一时半会儿看不到明显的变化和可喜的“政绩”,但持续不断地在这些领域的投入,必会形成大量的优质资产,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统一审计政府性债务,并向社会公告,只是加快推动法治广西建设的工作之一。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审计监督方面,既要使依法审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规范政府性债务,又要强化责任追究,使其内化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才能够切实提高各级部门各级干部依法执政、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作风过硬,能够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披荆斩棘、阔步向前的干部队伍。
摸清“家底”心不慌,胸中有数好赶路。把对区情的全方位认识和把握,转变成全区干部群众的奋力追赶脚步,不停歇,不止步,勇向前,小康的路就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