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
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1月24日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守盛
同志们:
1月20日至21日,中央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对开展好第二批活动,强调了总体要求,提出了重点任务,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方式方法。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推动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于2013年7月初正式启动,目前已接近尾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和省直机关157个单位参加。我们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湖南实际,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是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二是认真贯彻整风精神,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和弘扬。三是坚持边整边改,对“四风”积弊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章立制,初步构建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五是把教育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在听民声、解民忧、惠民生的实践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得到了中央的肯定,也赢得了党员群众的认同。这些成绩,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的直接指导下取得的。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活动,率先垂范,示范全党;联点指导活动,在每个环节和关键节点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调研视察,为我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明正确方向、注入强大动力。以李传卿同志为组长的中央督导组自始至终高度负责、精心指导、严格把关,为我省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按照党中央要求和中央督导组意见,从湖南实际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注重示范带头,做到以上率下。二是坚持敞开大门,扩大群众参与。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四风”。四是落实从严要求,敢于较真碰硬。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工作虽然有告一段落的时候,但群众路线教育的主题是永恒的,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同志们丝毫不能有过关、松口气、万事大吉的思想,一定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下一步,第一批活动单位要重点围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专项整治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不留“死角”,对整改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跟进,对那些整改任务特别繁重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好整改“攻坚战”,决不能为了赶时间而草率收场。
根据中央的部署,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省属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召开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上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搞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用“四个直接关系”,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夯实基层基础、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整个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我们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意研究把握第二批活动单位量大面广、在市县和基层开展、与群众联系更紧密的特点,充分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为富民强省大局凝心聚力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除“四风”就是聚人心、抓作风就是抓改革的意识,协同推进深化改革与作风建设,统筹抓好整治“四风”顽症和破解改革难题,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全省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增量同步提升这个总要求上来,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蓝图注入强大动力。
(二)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在基层开展,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就能把党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三)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解决突出问题是这次活动的最大亮点,也是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上,对第二批活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详尽的列举、深刻的剖析,发人深思、让人警醒。这些问题,如果在第二批活动中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整个活动就难以取信于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是一句空话。
(四)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深化第一批活动成果,确保整个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必然要求。这次活动分两批进行,两个批次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上下篇”,也是“接力赛”。 第一批活动单位要坚持不懈、驰而不息地抓好问题整改,使已经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传导到基层,第二批活动单位要“接好棒”,把第一批活动形成的成果坚持好、巩固好、运用好。
二、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和深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更加”的要求,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要善于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不变,坚持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变,坚持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真正把中央要求贯彻落实到“末梢神经”。
(一)突出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第二批活动更要注重真开门、开大门、全过程开门,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把自己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真心听群众意见建议,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上门问”等方式,引导群众掏心窝子,欢迎群众评头论足。要把群众监督评判贯穿活动全过程,坚持听了哪些意见、听到的意见够不够、准不准向群众公示,查摆的问题透不透、深不深向群众反馈,提出的整改措施实不实、管不管用让群众评判,整改成效好不好、到不到位由群众检验。要注重在服务群众中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善于用群众乐意接收的、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活动到群众中去、满意从群众中来。
(二)突出问题导向,紧紧扭住反对“四风”不放。思想上要敢于正视问题。思想认识提高了,衡量尺度严格了,一些过去没看清的问题就会看清,一些过去没引起重视的问题就会重视起来。要从本地区本单位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群众反映中,把“四风”问题找准找实。整改时要敢于碰硬。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出拳亮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狠”、“准”、“韧”的劲头,一风一风查到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改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手、群众不满意绝不罢休。不良作风往往受不良习俗潜移默化,改作风重在改陋习。要坚持工作、思想一起改,坚持“四风”问题与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一起治,把整治“四风”问题与抵制诱发“四风”的不良社会风气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同陈规陋习、顽瘴痼疾作斗争,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三)突出从严从实要求,确保活动健康有序推进。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思想上、整改上、正风肃纪上都要严起来”的要求,从严把关,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把从严要求体现在思想认识上。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查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要把从严要求体现到正风肃纪上,拿出狠招治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要立足于批评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对那些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导班子,要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四)突出衔接带动,切实把活动成效落实到最基层。要抓好第二批和第一批的统筹联动,着力搞好成果运用上的承接、整改落实上的对接、组织指导上的衔接。第一批活动单位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对已经整改的要抓巩固,防止反弹;尚未整改的要加大力度,防止开“空头支票”;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要“加火”“补课”。深化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推动整治行动向基层单位延伸。同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要落实到省委、省政府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的党政、政企、政社分开,正在进行的省级机关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等工作上来,更要落实到为全省理清权力清单、针对权力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上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主动承接好、落实好第一批活动中央、省委和各部门部署的整改任务和出台的制度办法,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措施要求,硬化目标任务。
(五)突出分类指导,着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量大面广,层级较多,差异性比较大,开展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分类、分层、分级指导,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县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对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简化程序性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要采取灵活管用的办法开展活动。
三、切实加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量大面广、层级多、差异性大,这就决定了活动的组织难度更大,指导任务更重。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成效。
一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纪检、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州、县市区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双重责任,既以身作则、发挥“带动”作用,带好头、树标杆;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挥“推动”作用。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建立联系点,加强指导把关,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要着力加强督促指导。省委督导组和各级督导(指导)组,要挑选政治上强、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同志,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督导能力,强化督导责任。督导(指导)组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唱黑脸”,做到沉到底、巡得勤、督得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有效传导压力,推动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三要切实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重视发挥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手段,加大评论、言论的引导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既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信得过、学得会、赶得上,也要公开曝光一些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搞好统筹,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工作。要统筹第一批活动与第二批活动的关系,统筹市县区活动与乡镇村活动的关系,注意前后衔接、上下联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巡回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齐心协力、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富饶湖南、书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