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森林火灾20名相关干部被处理

2014年01月27日 10:28   来源:安徽商报   

  针对连日来,安庆多地发生的森林火情,当地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昨天下午,安庆市召开会议,通报了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责成安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向安庆市委作深刻检查,同意安庆市林业局局长田辉引咎辞职;另有十多人受到免职等处理。

  由于连续多日气温较高,久旱无雨,加上传统的百姓上坟祭祀活动,安庆多地发生森林火情,其中1月24日,大龙山森林公园连续发生16处火情,初步统计,过火面积15公顷,经过当地2000余人的昼夜扑救,到1月25日中午11点,所有着火点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

  灾情发生后,安庆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安庆市委组织部成立调查组分别对市林业局、宜秀区及其他县(市)、区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情况及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昨天下午,安庆市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关于大龙山等地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

  经安庆市委常委会研究,依据相关规定,责成该市分管副市长向市委作深刻检查;同意安庆市林业局局长田辉引咎辞职;对安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胡龙,安庆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小旦免职;责成安庆市公安局党委向市委作深刻检查。对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潘传六、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局长鲍翔、太湖县公安局局长吴德胜启动问责调查。

  对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分管治安副局长何世龙、安庆市森林公安局宜秀区分局局长王华英、太湖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张文华、太湖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何声林免职;对大龙山林场场长董泽政免职。

  同时还责成宜秀区委对区应急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大龙山镇镇长、大龙山镇分管副镇长,杨桥镇镇长、杨桥镇分管副镇长免职;责成太湖县委对县应急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免职。

  另还责成宜秀区、太湖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安庆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由安庆市纪委启动问责调查,待查清问题后作进一步处理。责成各相关县(市、区)委对重点火灾点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启动问责调查,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上报结果。

  通报指出,安庆市林业局存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不完善、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值班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安庆市宜秀区存在未及时上报火情、野外用火管理不严、处置不及时不得力等问题;太湖县存在未及时上报火情、处置措施不力的问题。(乔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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