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

涵盖14个方面;取消以药补医;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
2014年01月28日 10:43   来源:安徽商报   

  1月26日,中共安徽省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内容包括14个方面。到2020年,我省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一些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形成创新驱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实施水电气阶梯价

  《意见》提出,落实国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逐步放开取消专营和市场准入限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修订省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目录。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

  《意见》提出,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培育中心城市,提高承载能力,促进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更好发展。

  按照城市标准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县城发展。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适当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着力完善生产力空间布局。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减少中考考试科目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扩大职业教育本专科对口招生规模。探索减少中考考试科目、高中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院校之间学分转换。

  全省将取消以药补医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适时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条件,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允许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损害环境终身追责

  全面实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多规合一”。落实用途管制,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合理确定城市建设扩展边界,划定并严守森林、湿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生态红线,大力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建立高收入群体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国家完善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张永)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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