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改革精神:34个“率先”体现深圳改革目标

2014年01月24日 16:37   来源:深圳晚报   蔡志军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深圳市委在两个月之内迅速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在昨天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了2014年的改革思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改革精神在深圳的一脉相承、改革思路在深圳的缜密对接。本报记者从十个方面来梳理这些改革要点,告诉大家: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是怎样要求的,深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准备怎样做。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深圳的改革推上新台阶。

  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昨天的政府工作报告,出现了“改革”、“制度”、“市场”、“创新”、“生态”、“探索”、“服务”、“国际化”等诸多具有深圳特色的高频词,其中“率先”一词在实施意见里出现了26次,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出现了8次,颇能体现深圳改革的目标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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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化改革

  中央精神: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圳对接:

  市委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要着力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着力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依托信用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实现宽进严管。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提升混合所有制经济水平。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试点,加快政企、社企分开。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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