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

2014年01月28日 10:59   来源:安徽商报   

  新的一年,省城将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大力气,尤其将注重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合肥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昨日召开,今年合肥将探索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重大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今后领导干部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好人”“腰杆不硬”,也要被追责。记者从昨天的会议上获悉,合肥今年将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人大、政协、统战、法院、检察院都要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融入各自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担当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合肥市纪委书记张海林表示,今后对于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合肥市今年还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党的纪检体制机制改革。

  一把手不直接管人、财、物、项目

  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合肥今年也将从制度改革上展开探索。记者从昨天的会议上获悉,合肥今年将探索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和末位表态办法,同时试行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合肥市委述廉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合肥市和县(市)区推行新提任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制度。

  县(市)区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

  从纪检监察队伍本身,合肥市也将探索相应改革。张海林表示,各级纪检组织要明确责任定位,抓好本职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县(市)区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

  从源头预警防止“带病提拔”

  干部“带病提拔”一直以来广受诟病。记者会上了解到,合肥市将深化预警机制,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向县(市)区延伸,预警对象向乡(科)级干部拓展。同时注重将预警成果转化为组织监督和用人决策的依据,预警成果将协助组织人事部门人事任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带队公款旅游 社区党委书记被党内警告处分

  合肥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昨日上午,合肥市纪委通告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合肥市委“十条工作意见”的典型案例。春节期间,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起典型案例

  肥西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法余用公款购买白酒,列入学校招待费报销。肥西县纪委给予李法余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将学校所购剩余白酒予以清退。

  长丰县双墩镇敬老院院长陈仁敏公款请客送礼,双墩镇纪委给予陈仁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所有公款。

  瑶海区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区党委书记王光志,带队用公款赴外地参观旅游。瑶海区纪委给予王光志党内警告处分,参观旅游费用一律由外出人员个人承担。

  庐阳区编办主任肖军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庐阳区纪委给予肖军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合肥去年市本级五项费用总支出下降24.8%

  督促39家单位率先公开“三公”经费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纪委会议上获悉,去年合肥市纪委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了6轮暗访,处理党员干部17人。督促市本级39家单位率先公开“三公”经费,全年市本级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五项费用总支出下降24.8%。

  会上透露,去年一年,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48件,同比增长了14.1%,立案612件,同比增长32.5%,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0人,同比增长42.2%,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340万元。

  数说纪检

  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6轮暗访,对19个市直部门、22家酒店会所等进行检查,处理党员干部17人

  开展对市区公园内餐饮服务场所整治活动,关闭违规经营场所15家

  清理违规、超标公车976台

  督促39家单位率先公开“三公”经费,全年市本级五项费用总支出下降24.8%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