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春节和藏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昨日,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全防范措施,提醒节日安全注意事项。
春节期间,市民应做好防火准备。首先,应将家里和楼道内堆积的杂物和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在农村,提倡秸秆柴草不进院,不遗留火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注意观察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摆放位置。居家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外出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禁止小孩接触火源和电源。
每逢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都是预防火灾的重点。因此,市民在购买时,到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就近购买,选购贴有专营管理标识的烟花爆竹。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不购买非法生产、违禁的烟花爆竹。 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将烟花爆竹带上车。
根据规划,城区设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市民不能在禁放区燃放烟花。此外,不得在室内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屋顶、阳台燃放抛掷。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护。严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对人,对物燃放。在燃放过程中,如出现熄火现象时,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能伸头近距离观看,不要马上靠拢,这时应立即停止燃放其他产品,一般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