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市场化将迎突破口 内蒙古等地拟开展综合试点

2014年01月29日 09:58   来源:中国证券报    

  电价市场化将迎突破口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2014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提出尽快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支持在内蒙古、云南等省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可见,未来在两地开展的综合试点将成为实现“市场在电价形成机制中起决定作用”的突破口。

  目前来看,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输电侧在厘清成本的同时保持自然垄断,已成为业内比较认可的电改方向。在这一模式下,直购电或竞价上网将成为发电侧定价的主要依据,销售侧电价则依赖“发电侧电价+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然而,如果只单独进行直购电或竞价上网,却没有独立公开核算的输配电价,则售电侧的电价在传导过程中必然出现扭曲。

  实际上,自2004年开始推出直购电试点以来,由于输配电价仍由地方进行计算,因此直购电试点效果并不理想。很多省份的直购电试点由于给予高耗能领域优惠电价而广受诟病。国家发改委曾叫停内蒙古直购电试点,其原因就在于此。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的实施方案。通过电能直接交易,实现发电侧市场化定价,再通过一整套统一和公开的输配电价计价方法,实现输电和配电价格独立核算定价,再加上发电侧电价顺延形成市场化的售电价格。在这套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电价形成机制中,如何实现竞价上网并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都有赖于通过综合试点的方式探索出经验。

  2002年印发的电改5号文曾提出厂网分开和竞价上网,目前厂网分开已经基本实现,但竞价上网迟迟未能成行,未来内蒙古和云南电改试点将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内蒙古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改革方向是利用市场机制,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缩短发电方和用电方中间环节,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之前的直购电试点相比,这个方案涉及范围更广,将中小企业包括在内。试点仍将利用现行机构进行调度,主要模式是用电方和供电方协商定价,实现竞价上网。

  之所以选择内蒙古和云南作为试点地区,原因之一是这两个地区上网电价低,具备竞价上网的价格基础。目前内蒙古平均上网电价0.25元/千瓦时、风电上网电价0.51元/千瓦时,低于部分南方地区的火电上网电价,在外送河北和北京等地时具备价格优势。

  此次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之所以冠以综合二字,就是要在进行竞价上网的同时,进行独立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独立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中,电网企业只收取合理的输配环节过网费并负责电力安全调度。通过试点,最终实现“竞争上网电价+独立输配电价+合理销售电价”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据悉,目前内蒙古试点方案仍在等待国家发改委的批复,预计今年全国两会前后有望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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