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湟源县在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来抓的同时,着力通过三项措施,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监管。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湟源县不断健全三级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分别成立相应监管分支机构的同时,县、乡镇政府坚持将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地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的内容之一,并与各有关单位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9个乡镇也相应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站,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其次,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2013年,湟源县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1起,收缴罚没款40660元,规范食品与百货混放经营户14户,规范索证索票不符合经营户21户;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水平,市场肉类产品检疫率明显提高,检疫持证率达100%;屠宰场(点)动物防疫条例全部符合要求,出场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与此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2013年以来共制作宣传展板60块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30条,设咨询台6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接受咨询达3000余人次,并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重点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行了大力宣传,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