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3年"三公"经费公开共10.7亿元

2014年02月10日 17:54   来源:西藏新闻网   

  调整机构转职能,健全制度铸利剑,上下同心唱大风,惩防结合反腐败。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科学制定反腐战略,坚定不移狠抓发展稳定、旗帜鲜明重树优良作风的一年;是自治区纪委始终坚持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积极顺应时代潮流、主动担当历史重任,铁面无私除腐败毒瘤、殚精竭力树清风正气的一年。

  这一年,雅江两岸歌如潮,珠峰脚下舞犹酣。

  这一年,清风拂面高原蓝,正气绕梁雪域绿。

  这一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创建“六个西藏”的基础更加牢固,追逐“中国梦西藏篇”的步伐更加坚实。

  防——正本清源,积极构筑反腐堡垒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牢牢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从调整机构、整合力量、强化措施等方面入手,着力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积极开展“一书一片”学习运用活动,征订发放《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6462本、《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1341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廉洁情感和道德操守。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先后组织172个单位、7000余名党员干部前往参观,实地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教育。

  大力加强机构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调整设立党风政风廉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增设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建立了专门办案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责更加明确、力量更加壮大。建立健全预防腐败联席会议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廉政风险的防控更加到位、更有把握。

  全面推进行政公开。指导开展县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对林芝地区朗县和拉萨市达孜县政务公开验收工作。针对村级监督工作薄弱问题,指导帮助3986个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规范动作”取代“暗箱操作,”完善村级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农牧区“三资”管理合法高效,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助推了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简调整,区(中)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31项、减少60%,自治区自设审批项目保留9项、减少69%,地市级保留250项、减少31%,县(市、区)级保留200项、减少34%。通过管理方式创新,实行动态管理227项、下放管理权限125项、合并190项、取消26项、改变管理方式18项、规范审批主体73项。

  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前及时下发通知,重申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个别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7次派出检查组和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督促“维稳十项措施”全面落实。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先后组织6次联合督查,对42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对林芝、日喀则、山南3地12县和自治区公安厅等3家区直单位的巡视,并对2012年巡视的8个县、4家区直单位、3所高校进行了回访,有力促进了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关于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案件65件,问责单位35家,问责领导干部175人,同时给予党政纪处分8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刹——肃风整纪,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党委常委会制定出台“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对领导干部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在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的基础上,明确要求认真解决好“政治立场不坚定”和“作风漂浮懒散”“两问题”,有效解决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员卡、私设“小金库”、文山会海等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扎实进行整改落实,使机关和干部作风得到极大改进。为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反弹和复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先后4次牵头组织联合工作组,深入各大型酒店、娱乐场所,就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查车、查账、查人,先后张贴公车使用情况说明通知单378张,要求所涉19家单位限期提交书面报告,对问题较大的7家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各地市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也大力开展了相关工作,使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开展新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周转房的清理清查活动,成立自治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组织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加大公车治理力度,对47辆违规购置的公车进行了公开拍卖。扎实开展会员卡专项工作,全区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2013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78起,全区“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7747.2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29.48%,比去年决算下降41.4%。作风建设取得巨大成效。

  治——有效监察,大力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环境保护、水利、土地卫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办结相关案件5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县处级4人,县处级以下6人),给予其他处理2人。

  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执法监察。坚决查处“高考移民”,全区限报369人。开展对各类中小学校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整改。开展对药、械采购的监督,对1家违规企业作出废标处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主动发布项目和信用信息2812条,实现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全覆盖”,公开信用信息577条、不良记录信息10条。确定监察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36起案件,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作出了废标处理。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针对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对全区登记的773个中介组织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着力解决了公职人员与市场中介组织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和市场中介组织违法经营等问题。

  深入开展全区环保专项行动与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82家企业(项目)进行了关闭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地检查验收38个县,确保了草畜平衡目标逐步实现。

  惩——重拳猛药,合力围歼老虎苍蝇

  突出办案重点,在查办案件上不讲特殊、不降标准、不减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也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强化线索定期汇总、合理分流和督促办理工作,对2002年以来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外部合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狠抓案件质量,提高执纪水平,确保了处理的各类案件均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指导、严格把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开展诫勉谈话,针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同其分析问题的性质、危害与后果,努力做好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工作。扎实做好申诉复查,本着“首诉必复、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申诉复查工作,切实维护办案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教育回访,通过人性化执纪,解决被处分人诉求,促使被处分人认错服纪,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658件(次),初核320件,立案116件,结案142件(含遗留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5人(党纪处分110人、政纪处分145人,县处级31人、乡科级88人、其他8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组织处理12人),挽回经济损失861.62万元。查处了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方军案”等一批在区内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壮士断腕”惩腐恶,清风正气促和谐。一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服务保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更加强化,廉洁自律能力明显提升,“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正逐步成为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共识,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郑勇 本报记者 丹增平措)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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