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自治区法制办透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于日前印发。今年拟立法10件,包括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的地方性法规7件、拟由自治区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3件。
自治区法制办介绍,自治区乡村清洁卫生条例和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是今年我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其中,乡村清洁卫生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清洁卫生工作,改善乡村环境卫生,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的制定则是贯彻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及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更好地保护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盘阳河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此外,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的还有: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5件;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3件政府规章分别是:自治区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办法。(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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