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柳州3岁女童被拐为假 网友应不信谣、不传谣

2014年02月13日 09:39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网传柳州3岁女童被拐,假的!

  法律人士提醒网友应善辨谣、不信谣、不传谣

  2月11日,一则“寻人启事”被柳州网友在微博上疯转。发布者称,柳州一小区有一名3岁女童被拐,急寻知情者。经记者核实,此消息为假。法律人士提醒,散布、传播虚假消息将受到处罚。

  11日凌晨,柳州市民覃小姐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寻人启事”,并求网友帮忙扩散。该“启事”称:10日上午,一名3岁多大的小女孩在柳州怡馨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从监控上看(小女孩)是被一名40多岁的男人抱走了,现在大人都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之,万分感谢,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郑春蓉,电话为1396959××××。

  微博发出后,得到众多爱心网友的转发、评论。有网友还积极出谋划策,应增加信息量,比如小孩身上所穿衣服情况等;还有不少热心网友帮忙转发。

  事后,记者拨打了网友公布的电话,显示为“山东聊城”移动号码,但语音提示该号码已停机。随后,记者调查发现,除融水县有一个名为“馨怡花苑”的小区相似外,柳州并无“怡馨家园”这样名称的小区。记者还通过私信联系发布者,想了解该信息来源情况,但对方并未给予回复。

  记者在网络中检索发现,网上有很多关于“郑春蓉”找3岁女童的信息,连公布的电话号码都一样,不同的是地点变换了,沈阳、武汉、重庆、长春等地都出现过,各地媒体和警方也纷纷报道此消息为虚假。

  随着网络微博、微信的兴起,类似于虚假寻人的信息也随之而来,如何甄别虚假信息?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将承担怎样后果?对此,广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韦锦标表示,散布谣言者,多以获取眼球求取关注者居多。但殊不知,转发和传播虚假信息,且造成扰乱社会秩序或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会面临法律的处罚。

  韦锦标表示,网民也应做到善辨谣、不信谣、不传谣。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要盲目跟风在QQ群、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随意转发,要注意查看信息来源是否可靠,如发现发布者有不正常的推广或炒作手段,最好不乱转发,而应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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