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自2014年4月1日起,潍坊市城镇职工到省内16个城市的85家联网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将提高。
为了更好满足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潍坊增加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由2013年的78家增加到现在的85家。对转诊治疗的城镇职工和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报销比例进行了提高。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基本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由78%提高到82%;对退休职工支付比例由83%提高到87%。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基本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由81%提高到85%;对退休职工支付比例由86%提高到90%。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