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代表被曝养情妇弃私生女 当事人提出鉴定

2014年02月18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齐永

  

  罗志元与一女子同床。 图片来源:新京报

  

  罗志元(左)抱着一个女婴。 图片来源:新京报

  针对网上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等问题,当事人罗志元的律师表示,罗志元因抚养问题已被举报起诉到法院,目前案件还没开庭审理,罗志元已提出要求做亲子鉴定。

  日前,网民李姗姗在其微博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并配发多张图片,记者多次致电举报人李某和被举报人罗志元,但均无法接通。

  李某律师告诉记者,李某以抚养问题已将罗志元起诉到鹿邑县法院,目前,鹿邑县法院已经立案,立案后,李某已不再委托他代理此案。

  针对此事,鹿邑县委宣传部17日上午给记者发来一份《关于“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志元包养情妇”一事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2月14日晚,腾讯微博用户李姗姗连发微博称:“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志元包养情妇、养私生女”。看到消息后,鹿邑县委对此事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人大、纪委、组织、公安、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微博反映罗志元的情况进行调查。将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报称,据初步了解,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食品加工民营企业集团,该企业目前运转良好,没有发现违法经营现象。罗志元于2007年12月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于2012年12月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其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通报还称,2月16日,鉴于罗志元正在国外考察,联合调查组已通知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罗志元本人,速从国外返回鹿邑接受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通报证实,关于原告李姗姗与被告罗志元子女抚养纠纷一案,鹿邑县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被告人罗志元的周姓律师告诉记者,被告人罗志元已提出要求做亲子鉴定,目前案件还没开庭。由于牵涉到个人隐私问题,按照规定,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件,具体信息不便透露。记者根据律师提供的号码,拨通了负责此案的鹿邑县人民法院姚庭长手机号,但始终无人接听,短信不回。

  17日上午,鹿邑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陈主任告诉记者,调查组已派公安、计生等调查组成员前往郑州与反映人李某联系进行了解情况。

  据了解,河南志元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鹿邑县城北工业集聚区,始建于1993年7月。是一家集畜牧养殖、肉食品科研、加工、冷藏、速冻食品、高低温熟食、销售、生化制药为一体的大体的大型食品企业集团。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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