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被告死刑 双方当事人亲属无交流

2014年02月19日 10:43   来源:东方网   

  据《新闻晨报》报道,昨天上午,“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完毕后,受害人黄洋的家属及被告人家属均情绪失控,林森浩家人更当庭叫喊“要上诉”。

  双方当事人亲属没有交流

  按法院计划,宣判被安排在昨天上午10时30分。而事实上,此前一个小时,包括黄洋母亲杨国华、林森浩父亲在内的双方当事人亲友,已经提前到庭。黄母和林父的旁听席座位虽然相距不远,但双方显然隔阂已深,在等候过程中毫无交流。

  昨天上午,黄国强说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对黄洋下毒手的林森浩。之前的一审,由于可能要出庭作证,黄国强没能进入庭审现场。看着庭上大衣裹身的林森浩,虽然只是个背影,但黄国强说,那一刻,“我的心情很复杂”。

  在法庭内外,黄国强也看到了林森浩的父亲,但两个人没有只言片语的交流。“能说什么呢?也不想说什么。”听到同学们说林森浩有了不少白头发,黄国强想了想:“或许他的心里也全是煎熬。”

  被告手段残忍,不予轻判

  10时30分,身穿绿色长棉袄的林森浩被三名法警带入法庭,在解除其戒具、核对身份后,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法院认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而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死亡。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黄洋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林森浩关于其系出于作弄黄洋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洋故意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属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予采纳。

  法庭最终宣布,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故判决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宣判过程中,听力不太好的黄母摘掉了不太好用的助听器,始终向右侧首听着审判长的宣读。当法官读到林森浩投毒的细节时,黄母已经眼中含泪,双手也开始颤抖。当法槌敲响,得知林森浩被判死刑的结论后,黄母更是泪如泉涌,全身瘫软,差点倒在旁听席上。而此时,林森浩的家人也当庭失控,用广东方言大喊“要上诉”。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