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宣判124起信用卡透支案 小心污点毁掉"钱程"

2013年12月18日 15:25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王斯 王坚

  使用信用卡可以给生活带来便利,但过度消费,带来的很可能会是官司。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集中宣判了124起信用卡透支欠费纠纷,奇特的是,124名被告均下落不明,恶意欠费更占了“主流”。

  据了解,仅该院,今年受理的信用卡透支纠纷就达703件,是去年受理该类案件的近3倍。法官提醒,恶意欠费者除输了官司要还钱外,还会背上“信用污点”,对未来生活产生的影响也更大。

  今年9月上旬,交通银行某分行将482名逾期欠费持卡人告上兴宁区法院。12月13日上午和16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分两批集中审理了该系列案。其中,有124名被告下落不明。这124名被告都持有交通银行可透支的信用卡,银行核准的授信额度均不超过1万元。124名被告中,80后最多,占比41.12%,70后占比36.29%,60后占比18.54%。其透支时间基本集中在2007年12月至2013年8月,透支金额均不超过1万元。由于持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方面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只得诉诸法律。

  据主办该案的王法官介绍,124名被告透支的总额虽然不到100万元,但他们均下落不明。法官分析认为,一些持卡人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往往不在原身份证上的地址居住,也没有依据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将新的住所和联系方式通知银行。因为发卡银行无法掌握这些变化,导致法院采用电话、发函、上门等多种方式仍通知不到持卡人,只能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缺席审理。

  一审法院判定,124名持卡人败诉,要支付给银行透支本金、利息、手续费、超限费和滞纳金等。

  王法官告诉记者,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之相关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去年一年,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271件;到了今年,数量激增至703件,而且恶意欠费的占了大多数。很多80后信用意识淡薄,不知道一旦欠费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他们未来的生活产生极大影响。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信用卡卡主,在申领信用卡后要量力用卡、理性消费。应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形成信用卡消费上限习惯,不要过度超前消费,避免透支过度和失控,自觉遏制恶意用卡行为,争取做一个真正的信用卡卡主,不做卡奴。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不在原身份证地址居住的,应及时将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银行。在被发卡银行起诉后,应积极参与诉讼和调解,依法守信,否则不但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约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和超限费,还会给自己留下“信用污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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