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云南省公安厅在昆明通报,该省出台19项服务民众十九项措施,包括实行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推出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微信自助服务等。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李刚介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其中,对快捷证件办理,优化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推进警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简化行政审批等方面寄予了迫切期待。对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在认真汇总梳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厅直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九项措施》,涉及证件办理、旅馆住宿、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事项。
出入境方面,措施规定对有权经营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的组团社申报的旅游团队和经贸代表团,各边防检查站启用“旅游团快速通关查验系统”,缩短旅游团通关时间,提高旅游团通关效率。同时,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边防检查站(边境检查站)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出入境记录信息。
消防方面,措施要求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缩短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的审批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将推出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微信自助服务。自2014年3月1日起,通过“云南省网上车管所”等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查询或变更、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选号等自助办理服务。开通“云南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供路况资讯、办事指南、交通违法查询等便民信息服务。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服务,对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平台上传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上传的事故相关信息后,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并反馈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到全省任何一个交警大队打印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
此外,云南省公安厅还制定出台《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若干准则》,严肃警风警纪,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及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违反规定的,按党纪、政纪、警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十九项措施》已于2014年1月28日起施行,《若干准则》已于2014年2月14日起施行。李刚表示,制定出台《十九项措施》及《若干准则》,是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新期盼,也是要向社会各界表明云南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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