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加工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大对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加强设备改造和优化升级,不断改进加工装备和加工工艺,并组织开展茶叶清洁化生产示范项目,重点打造20家市级以上的茶叶加工龙头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带动全省90%以上的加工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对“日照绿茶”、“崂山绿茶”、“泰山绿茶”等区域公用品牌的扶持和保护力度,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双品牌扩张,重点打造5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品牌、10个省内知名企业品牌,放大品牌效应,带动全省茶叶生产和销售。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建特色品牌,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的,每年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跟踪扶持,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省级以上的茶叶评比、品牌打造和展会展销等活动,对参评和获奖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和奖励。加大对重点区域品牌、重点茶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宣传推介力度,叫响山东茶叶品牌。
(五)完善茶叶质量标准体系。一是完善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省级及地方茶叶标准(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各项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全省自上而下涵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为全省茶叶标准化发展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第三方认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和地方积极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QS”和“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安全水平。三是加强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和条件,在日照市、青岛市、临沂市、泰安市、威海市、济南市等全省茶叶主产市建设6—8处县级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茶叶农残速测仪、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等检测设施设备,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茶叶产品。
(六)挖掘茶叶文化内涵。发挥我省丰富的茶文化历史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组织开展茶文化研讨会,不断提升齐鲁茶文化的影响力。持续办好济南、青岛、日照茶博会,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宣传山东茶叶品牌和优势。加强茶叶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在茶叶主产区积极开发“茶之旅”等旅游项目,研究开发茶叶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融茶文化、民俗文化、禅文化及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旅游线路,增强旅游业对茶叶产业的带动作用。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将把茶叶发展纳入全省特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各茶叶主产区政府要把茶叶产业发展纳入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整体战略进行部署,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本地的茶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建立茶叶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农业、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科技、商务、供销、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旅游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茶叶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切实抓好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总体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基建资金和财政资金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商务、供销部门要在茶叶市场建设、茶叶产品流通、农超(商)对接、茶叶电子商务、涉茶农产品经营服务和农村现代经营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大推进力度。水利、科技、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和旅游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级要建立健全茶叶产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主产区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茶叶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省级选择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强化资金扶持。采取增加和整合资金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无性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培育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推介等扶持力度;积极整合扶贫开发、财政支农项目、菜篮子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机补贴、农田水利建设、退耕还林、好客山东游等相关资金,集中使用投向,适当向茶叶产业倾斜,发挥资金规模效应。主产区政府在安排涉农资金时,加大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二是明确扶持重点。加大茶园水电路渠、生态林网、越冬防护、生产加工装备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茶园建设水平。鼓励建设无性系良种茶园,对形成一定规模的进行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探索将茶园纳入良种苗木、造林补贴范围,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对购买先进生产、加工机械给予一定补贴。加强茶叶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建设重点茶区批发市场和体验馆、专卖店、网上交易等各具特色的茶叶购销交流平台,扩大市场销售。三是加大信贷扶持。利用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协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茶叶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茶叶清洁化生产。
(三)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广“企业+基地+茶农”、“合作社+基地+茶农”等生产经营模式,支持加工企业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信贷担保、吸收农户入股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建设自营茶园,加强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病虫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支持成立山东省茶叶协会,加强各级茶叶协会建设,积极开展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市场推介、品牌培育、对外宣传等活动,每2年举办一次山东省名优茶评比和茶艺技能大赛活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不同方式,重点扶持辐射范围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优势企业进行设备改造、科技创新和兼并重组,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全省茶叶产业整体稳步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支持,鼓励进行茶学研究和实用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有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新品种引进、栽培模式创新、加工技术提升、茶类新产品开发及山东特色茶食品、茶饮品和茶旅游产品等开发,推进茶叶深加工,延伸茶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创新技术推广机制,以创建生态示范园为平台,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体,以信息网络为渠道,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推广能力。结合农民培训、财政支持茶叶项目,加大茶农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茶叶从业人员参加“园艺工”、“茶艺师”、“评茶师”、“炒茶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