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京燕因涉嫌挪用上千万公款昨日在海淀法院受审
为了给3名从国家财政部出来到一家国企工作的高管发房补,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拿出1500万元投资理财,希望用理财收益补上300万元房补的亏空。而该公司总会计师、副总张京燕将其中1292万元挪用自己炒股。昨天上午,张京燕因涉嫌挪用巨额公款在海淀法院受审。其自称没有为自己谋利。
为发百万房补 国企投资千万堵窟窿
昨天上午,张京燕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现年51岁的张京燕案发前是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该公司是国家环保部机关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投资的国有企业。
起诉书指控,2003年6月25日,张京燕利用其担任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假冒公司董事长签名、骗盖公章的手段,私自以本单位名义与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后将本单位在恒远证券北京苏州街营业部开设的“中晟环保”账户中的资金245万余元以及价值千万元的股票挪至恒远证券北京苏州街营业部的“五矿发展”账户中,进行股票交易直至2003年12月。2012年1月5日,张京燕接中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电话传唤后到案。
“我有意见。”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张京燕表示不满。其称,他和公司的另外两名高管,原来都在财政部工作,三人由于被调到环保部工作错过了福利分房,所以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他们三人每人100万元房补。为了避税,公司拿出1500万元与中全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投资,意图用投资收益弥补300万元房补的亏空。1500万元打到中全公司账户上之后,对方将其中300万元打到张京燕的卡上,用于给张等三人发放房补。剩下的1200余万元由中全公司进行投资,意图投资到期后用1200万元的投资收益将给3人发放房补的300万元亏空补上。
总会计师挪走1200多万
张京燕供述称,中全公司运作一段时间之后,对方说公司“出事了”让其将账户里的钱和股票赶紧转走。他曾跟公司董事长刘某建议将上述钱款和股票转到“五矿发展”的账户里自己做理财投资,但是刘某表示风险太大,没有同意。
这之后不久,刘某出国考察。张京燕伪造了刘某签字的委托书,骗盖了公司的公章,将1292万元偷偷存入“五矿发展”的账户内,由操盘手叶某进行股票交易。
公诉机关认为,张京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建议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对其量刑。
张京燕在自我辩护时说,挪用的公款并没有挪为其个人使用。他挪用公款的目的是尽快将300万元的亏空补上。对于张京燕的说法,公诉人认为300万房补中就有张京燕100万元,所以张京燕自称没有为自己谋利站不住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