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补助金将提高 深圳市有望高于广东标准

2014年02月26日 10:44   来源:深圳商报   彭蓓

  从2013年起,福田区和光明新区相继提高对户籍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目前,福田区对失独家庭夫妻,男女各方提供每人每月750元的补助;光明新区对失独家庭夫妻,男女各方提供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国家对城镇失独家庭成员每人每月的特别扶助金(以下简称扶助金)标准提高到340元,广东省正依此拟定全省的新标准。“省里的标准制定后,深圳将参照其制定本市的新标准,高于省里标准的可能性很大。”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年过五旬的徐娟(化名)先后失去了独生女和丈夫,现在一个人居住在福田区。从2013年起,她每个月领到的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是750元,比2012年的每月225元增加了525元。

  “增加的这500多元对像我这样的孤寡老人来说很有用,毕竟我不再年轻了,身体还有病痛,政府能补贴一点,能帮助到不少忙。”徐娟说,这得益于福田区2013年1月1日实施的《福田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法》。

  早在2012年,福田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就了解到,辖区内的户籍失独家庭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尤其是那些只剩下一个老人的失独家庭,每人每月225元的扶助金无异于杯水车薪。“二三十年前,这些老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现在他们有了困难,政府应给予帮助。”福田区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杨国滨告诉记者。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扶助金的标准虽然全市统一,但扶助金的资金来源却是各区财政经费。因此,各区可以根据其财政的实际情况,提升本区的扶助金支付水平。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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