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环卫部门了解到,烟台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点。曾经设置在幸福十四村的建筑垃圾倾倒点,是针对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但是因为填埋量较大,早在5年前就已达到饱和并封场绿化了。目前,烟台产生的建筑垃圾,多由建设单位自己想办法处理。
对黄务车山上有公司倾倒建筑垃圾一事,芝罘区环卫处建管办的工作人员也于25日下午赴现场做了调查。
据了解,根据《烟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如果单位和个人想要处置建筑垃圾,需要在开工前的7天内,到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签订《建筑垃圾处置责任状》并按规定交纳建筑垃圾处理费。此外,建筑垃圾处置场地须经城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开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但工作人员也说,如果村里跟公司达成协议,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他们也没办法对这种行为做出处罚。
芝罘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港口建设工程和幸福涝洼地改造时,曾需要大量建筑渣土,但是2008年时就已完工。而原本位于幸福十四村的临时建筑垃圾处置点,主要是倾倒市区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倾倒工地的建筑垃圾,但即使如此,这个唯一的建筑垃圾处置点,也在2009年时达到饱和并根据市政府要求封场绿化了,不能再接纳建筑垃圾。
芝罘区环卫处建管办负责人陈先生介绍,目前烟台市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工地上产生的建筑垃圾,多由建设单位自己想办法来处置。但是处置过程中,不能违反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