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广州市质监局公布了2013年第四季度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帅阳牌LED灯、广州市卡琪屋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儿童皮鞋等产品不合格。
童鞋产品: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大伟制鞋厂于2013年10月20日生产的、号型规格为26码的桃红色儿童皮鞋在感官质量项目上不合格;广州市卡琪屋服饰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份生产的、号型规格为KE22G/252(30、29、29、32、33码)的驼色儿童皮鞋,在外底硬度项目上不合格。
LED室内照明产品: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广州帅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8月份生产的、商标为帅阳牌的LED大功率COB天花射灯,在外部接线(截面积)项目上不合格。
汽车制动器衬片:共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其中,益美佳(广州)制动器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生产的、号型规格为DAF2243M DM14、商标名称为FBK的盘式制动器衬片,在标志项目上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无检验包装日期。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