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关闭9家环评不合格的涉矿企业。
今年5至6月,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从全区各级环保部门抽调288人组成7个排查组和3个监测组,深入7地市72个县,对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业企业等430个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82家企业,西藏自治区政府做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决定,其中对未批先建、环评不过关的9家涉矿企业实行关闭。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西藏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原则,严禁引进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今年7月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第119号、120号政府令,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划出应严守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三条红线”,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