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 标准 | 个人 缴费 | 集体 补助 | 个人缴费 对应的 政府补贴 | 集体补助 对应的 政府补贴 | 个人和集体 同时缴费满15年,满60岁可按月享受养老金 | 个人缴费 回报率 |
第一档 | 10元 | 5元 | 15元 | 5元 | 175.32元 | 17.5倍 |
第二档 | 30元 | 10元 | 35元 | 10元 | 240.07元 | 8倍 |
第三档 | 50元 | 20元 | 50元 | 20元 | 311.30元 | 6.2倍 |
第四档 | 70元 | 30元 | 60元 | 25元 | 369.57元 | 5.3倍 |
第五档 | 90元 | 40元 | 70元 | 30元 | 427.84元 | 4.8倍 |
第六档 | 110元 | 50元 | 75元 | 35元 | 479.64元 | 4.4倍 |
第七档 | 130元 | 60元 | 80元 | 40元 | 531.44元 | 4.1倍 |
(注:广州每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账户全国通用终身累计,广州情况怎么样?”、“听说国家会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广州政策会变吗?”、“职工保和城乡保可以互换了,广州可以吗?”……
昨日,市内各大媒体报道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国家要求基本一致,只是个人缴费方面存在不同。目前,广州还没正式接到上级部门通知,一旦文件下达,会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微调。
关系转移2012年已实现全国转移
早在2012年,广州有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参保人实现了无障碍的转移。
按规定,广州市转出广东省外的业务办理,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可凭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的申请。
而由省外转入广州市,参保人员只要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虽然广州已实现全国范围内无障碍转移,但是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由于退休待遇的领取需累计缴费满15年。省内转移后在哪儿领取待遇,关键由其最后的参保地而定。但是省外转移则需要看情况来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归入户籍地,另外一种是归入最后户籍地。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户籍转移时,已经领取养老待遇的,则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举例说,一位在湖南省某地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老人,之后跟随子女落户广州,他便无法享受广州的养老待遇。
个人缴费档次每年120元至1560元
按照国家政策,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的档次,可视作广州市政策与省、国家的最大不同之处。目前,广州的城乡居保分七个档次,个人缴费每年标准分别为120元、360元、600元、840元、1080元、1320元、1560元,所对应的政府补贴分别为180元、420元、600元、720元、840元、900元、960元(附表)。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看来,广州城乡居保的衔接、个人账户方面政策都与国家要求一致,只是个人缴费方面有所不同,如最高档国家要求个人每年2000元,而广州则为一年1560元;最低档国家要求个人每年100元,而广州则为120元。
当前,广州还没正式接到上级部门通知,一旦文件下达,将视实际情况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调整。
两险衔接实行双轨运行相互对接
按照国家规定,今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保)与城乡居保,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广州的现行办法是,对既参加了职工保,又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参保人,首先看是否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条件,如符合按职工退休,同时把城乡居民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转入城镇企业保险办法里面的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将加大,并按职工保规定计发养老金。
如果职工保不能缴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乡居保,则按城乡居保规定计发养老金。
此外,广州以参保人本人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的养老金将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