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提高到3050元。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
记者获悉,此次调整的原则是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上调,并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2次连续调整,将惠及本市215万企业退休人员。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多缴多得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据悉,为贯彻国家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按照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今年加大对低收入者倾斜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养老金调整要向低收入群体适度倾斜的要求,今年,本市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调整力度,将退休人员2013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最高增加150元。
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2013年年底前 增加绝对额标准 增加后未达到此标准
基本养老金水平 (元/月) 予以补足(元/月)
4770元(含)以上 60 4840(4770+70)
3770元(含)~4770元之间 70 3870(3770+100)
2773元(含)~3770元之间 100 2923(2773+150)
2773元以下 150
算账
刘阿姨,全部缴费年限32年,2013年的养老金为2780元/月,按第三档标准,应上涨100元,与原养老金额相加为2880元。但与第四档最高额2923元还相差43元,所以将这43元补足给刘阿姨。在绝对额的调整中,刘阿姨实际增长的养老金是143元。
按缴费年限增加即3.5×32=112元;按绝对额增加:分档100元、补足43元。
结论:刘阿姨月将增加养老金:112+100+43=255元,调整之后每月基本养老金水平:2780+255=3035元
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90元至15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2013年底 65至 70至 75至 80周岁
之前年满 69周岁 74周岁 79周岁 以上
倾斜标准(元/月) 90 110 130 150
算账1
赵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3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100元/月。
按缴费年限增加即3.5×40=140元;按绝对额增加:分档100元、补足0元;高龄退休人员增加90元。
结论:赵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140+100+90=330元,调整之后每月基本养老金水平:3100+330=3430元
算账2
周大爷,某企业退休工人,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3年12月年满80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800元/月。
按缴费年限增加即3.5×40=140元;按绝对额增加:分档70元、补足0元;高龄退休人员增加150元。
结论:周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140+70+150=360元,调整之后每月基本养老金水平:3800+360=4160元
2014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调整示意图
65至69周岁人员 增90元/月/人
70至74周岁人员增110元/月/人
75至79周岁人员增130元/月/人
80周岁以上人员增150元/月/人
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013年年底前年满)
保证三类群体调整后
不低于平均水平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原工商业者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注:按照前两项普遍调整后,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补足到305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5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增加420元
1973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增加440元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
按缴费年限普遍调整养老金
增100元后低于2923元的,补足到2923元
增70元后低于3870元的,补足到3870元
增60元后低于4840元的,补足到4840元
2773元以下增150元/月/人
2773元(含)至3770元以下增100元/月/人
3770元(含)至4770元以下增70元/月/人
4770元(含)以上增60元/月/人
按绝对额普遍调整养老金
(2013年年底前基本养老金水平)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增52.5元/月/人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增35元/月/人
3.5元/月×缴费年限
企退养老金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
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570元。
二
三
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注:参加2014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