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也可以在自贸区投资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最近,一则来自上海检验检疫局的消息在上海地区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国内外检验鉴定机构开放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市场。但是,原来的审批条件要求“投资者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这条规定使得部分国内新兴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自然人都“望而却步”。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上海地区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业务量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上海已成为中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要聚集地之一。截至2013年底,上海地区获国家质检总局行政许可的第三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共有68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2012年的营业收入达61亿元,占全国总额的41%。为鼓励和促进自贸区内第三方检验市场的发展,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和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特殊程序》正式在自贸区内实施。该特殊程序放宽了审批条件,包括自然人及从事内贸检验鉴定业务不满3年的机构,均可在自贸区内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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