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府3月1日起取消和下放、委托47项行政审批

2014年02月28日 21: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索有为

  记者28日获悉,广东省政府将在3月1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新取消和下放、委托47项行政审批。

  据了解,2013年以来,中国国务院先后分4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为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一步深化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广东省政府在2012年取消和调整50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决定再取消40项、下放6项、委托1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新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乏涉外审批,其中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核,涉外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馆藏二级、三级文物审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所需进口设备、器材、胶片、道具审核,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核;另外还取消了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制盐项目核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指定初审、中华老字号认定审核,以及全省性社会团体、涉外团体和省内跨地市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

  此外,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或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有:市属单位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等;委托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实施的项目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责任编辑:彭博)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