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正式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省内户籍人口登记结婚后计划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不用再办理生育服务证。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28日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变行政审批为主动发放,对生育“一孩”的,卫生计生部门应在群众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并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同时,简化规范“二孩”生育服务证办理,全面推行群众一次性申请、乡镇网上审核、市县限期审批办结的办证方法。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自收到材料20日内办理完毕。
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上世纪80年代初,湖北各地陆续推行,生育子女均须领取准生证。
(责任编辑:彭博)